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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分公司被团市委继续认定为2014年度“济南市青年文明号”

更新时间:2016-04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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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近日,共青团济南市委员会联合下发“关于命名表彰市政公用局系统2014年度济南市青年文明号和继续认定济南市青年文明号的通知”,济南黄河路桥第四分公司被继续认定济南市青年文明号。
      第四分公司作为援川铁军,2011年被认定为“青年文明号”集体。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是一项长期性、综合性的系统工程,四分公司始终把创建“青年文明号”活动作为凝聚青年、团结青年、带领青年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,紧密结合市政工程行业特点,在“青年文明号”创建过程中,用 先进的思想武装青年,用多彩的活动教育青年,用丰富的实践锻炼青年,不断提升团员队伍的向心力、凝聚力和战斗力,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      四分公司自2011年创建“青年文明号”集体以来已连续四年被继续认定,今后将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,稳所稳打,在已经取得的成绩上力求有所创新和突破,全面开创青年文明号工作的新局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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